发票的开具
1.发票将从公司财务中心统一开具,并随您的订单商品同时快递送达,敬请大家了解并注意。
2.月结客户发票统一每月25号全部开出,然后再快递送达。(如25号为节假日,开票时间将会顺延到25号后的第一个工作日)
3.开具发票的金额将以客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。
4.请您填写正确的发票邮寄地址、联系人和联系电话,以保证发票能够准确送达。如果您未填写此项,太航半导体将以收货地址作为发票的邮寄地址,以便及时与您联系。
5.如果发票和货物不是同一地址,我们会根据发票地址单独寄送。(发票快递费用需客户支付)
太航半导体提供的发票种类有“增值税普通发票(不可抵扣)”和“增值税专用发票(可抵扣)”两种,请需要发票的客户在下单时一定勾选对应选项,如不选择,我们将视同不需要发票。
增值税普通发票
1.对于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客户,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。
2.开具该发票时,客户请在网站个人中心处录入需要的发票抬头信息。
3.发票通过快递寄送给客户,发票信息与您输入的信息一致的情况下,发票一经开出,恕不退换。
增值税专用发票
1.为确保"增值税专用发票"的顺利开具,请您在订单提交页面填写开票资料时认真核对,如因您提交的信息有误而造成发票开错而影响认证抵扣,太航半导体恕不负责。
2.为了方便客户使用,“增值税专用发票”将随您的货物一起以快递的方式寄给您。
3.为使客户能及时有效地使用“增值税专用发票”,请详细填写贵公司最新的开票信息: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、税务登记证、营业执照。
4.如果客户已经办理了三证合一业务,请及时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和营业执照信息。
注意事项
1.如果因为您填写的错误信息导致“增值税专用发票”无法开出,我们将自动为您开出普通发票,普通发票一经开出,恕不退换。
2.根据您输入的信息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在不影响认证抵扣的情况下,我司不会受理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。
友情提示
1.如果您在收到货物的14天还未收到发票,请您及时与我们的客服人员联系;超过30天(您成功下单之日起)未与我们联系的,太航半导体将不再为已开发票的订单进行补开发票。
2.发票中的 “货物名称”,我公司统一默认按“电子元器件”开具;“型号规格”按货物实际型号开具,不接受与实际交易相悖的特殊开票要求。
发票的退换
1.如果您收到的发票与您输入的开票信息、订单信息不一致,请先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,我们会以最快的速度为你更换正确的发票。
2.如果您收到的发票与你输入的开票信息、订单信息一致,但您要求更改相关信息,请直接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。
3.未经客服人员的允许,如您擅自将发票寄到我司的任一办公地址,我们将不予处理,且在寄送过程中发生的发票遗失、缺失等情况,恕我们概不负责。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07号国际科技大厦2501室(总部)
邮箱:info@thicg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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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均: 13923766707(微信同号)
廖宸: 13728916569(微信同号)
李宁: 13266763397(微信同号)
杨继军: 13828885837(微信同号)
曹丽红: 19926419422(微信同号)
张海霞: 13266760286(微信同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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